拉卡拉智能POS机:看不见的第三只手 小心来路不明的移动POS机

看不见的第三只手 小心来路不明的移动POS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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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通过POS机刷卡结账,商家却没收到钱款?

原来,是POS机代理环节出了问题,服务商卷款“跑路”,致使商户及消费者受损。

9月20日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、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召开涉移动POS机代理合同纠纷新闻通报会,向社会通报丰台区涉移动POS机代理合同纠纷的基本情况。丰台区人民法院建议,代理商要增强风险意识,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移动POS机时应当提高警惕,选择正规商家。

据了解,随着移动POS机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日趋加广泛,移动POS机代理行为应运而生,在方便了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同时,也引发了大量的合同纠纷。今年以来,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共29起,丰台工商分局收到有关POS机区域代理合同争议的调解申请共27起,涉及合同金额达到85万元。

丰台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从事POS机区域代理招商的企业通常并不具有央行支付业务许可,而是在持牌机构层层授权下取得持牌机构的支付接口,实际从事支付业务,并以自己名义发展下级商户。参与POS机代理项目的相关方面临众多风险,首先,代理销售行为面临法律风险;其次,由于资金脱离监管,使用POS机的商户的资金安全很难得到保障;再次,区域代理商发展的下游商户中不乏信用卡套现行为;最后,普通消费者面临信用卡安全风险。

据悉,涉POS机区域代理合同争议中的被诉企拉卡拉POS机业多包装为高新科技类公司,且以“互联网 ”为概念包装投资项目,并引用相关产业数据、对行业发展前景预测等信息,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安装POS机推广,往往以“低门槛,低资金投入,强大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”为噱头打消初次创业者投资经验不足、启动资金不足、技术能力不足的顾虑。

丰台区人民法院调研发现,涉移动POS机代理合同出现纠纷的主要原因为,一是销售商在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时存在不诚信行为;二是代理商在签订合同前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;三是有效监管和处罚环节缺失。

对此,丰台区人民法院建议,代理商要增强风险意识、法律意识,在签订代理合同前应对销售商的资质仔细审核;使用者在购买使用移动POS机时应当提高警惕,选择正规商家;银行业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;有关部门在普法宣传中,要加强对移动POS机代理行为的风险提示;法院、工商、金融监管和网络监管部门等要加强协作。

针对这一问题,丰台工商分局已经迅速启动与法院建立的“双向监测”机制,将该类合同纳入重点监测合同类型,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。下一步,法院与工商将加强合作,不断探索和完善“诉调对接”机制,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合同争议解决渠道,全力服务发展大局,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。

来源/ 中国消费者报

作者/ 冯松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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